【視在哈law】新制再延1歲!到「這年紀」才能領(下)

祝大家新年快樂!新的一年,是不是有很多新制即將要上路,所以我們今天就特別邀請到兩位律師來跟我們從食衣住、行育樂,除前篇所提,剩下這幾個面向來看看有什麼新制要大家特別留意的,一起看下去!

目錄

一、所得稅法修正、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所得稅法在特別扣除的部分,小朋友年齡從5歲改至到6歲,都可以申報扣除。再來扣除的額度每名子女本來都是12萬元,現在變成說老大是15萬元、老二以上是22.5萬元,因為現今生育率越來越低,政府鼓勵大家盡量多生小孩。

二、人口販運防制法

另外,出國旅遊或出國打工的朋友須留意,人口販運防治法的部分也有做修法。主要因應去年柬埔寨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很多受害者。這次的修法即針對如剝削、奴役,或者是逼迫利用被害人從事犯罪行為等較新型態的人口販運形態。 政府把之納入該條法律的規範,以及提高本法條的刑度。

此外還有針對人口販運防治法中被害人的保護、安置還有留置。因為也會有外國人可能被人口販運到台灣,從事非法的行為。那他們在台灣接受審判的時候,要怎麼去安置他們、要怎麼拘留,這部分也是有相對應的一些修法,以求完善。 所以這是針對外國人來台灣,不是台灣人到國外去的安置跟保護。當然因為它主要打擊的是集團的部分,就是人口範圍 不會只在台灣。他們一定是各國他們都有設點,那主要便是安置保護上是針對在台灣的外國人。

如我國跟柬埔寨沒有邦交關係,以至於引渡、救援和安置的困難, 不管是引渡救援和安置的困難, 不管是引渡或者是安置。

如此修法亦考量國際法有一平等互惠的原則,我國有這樣的安置法規, 而基本上外國對我們台灣的同胞 也是要做一樣的一個互惠,是有此層用意。

三、運產條例重罰黃牛

育樂的部分,因應去年底亞錦賽黃牛票務爭議而修法,即運動產業發展條例24條,針對黃牛不管用人頭或者不當的方式等大量去購票這樣的情況,用刑法去規範處理。

如針對這種黃牛大量洗票的行為,原本的文創法就有相關的規定,但不過當時該法在立法時,漏掉了運動賽事。因此現在的新法等於是把運動賽事訂入規範,且最重可以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是黃牛他是是要賣,即售票的情況,其實他這個就不是刑法,而是社會秩序維護法 他就是罰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罰緩最重是一萬八千元。

四、托育補助

從0到2歲的部分,以前舊法下假如是送公托的話是5500元,現在提高到7000元。 那針對準公托的部分 以前是8500元,現在提升到13000元。

除此之外,還有另外兩個加碼,第一個是身分上的,假設是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他本身可以各自加了1000元。那另外的狀況是生兩胎的話是加1000元,那第三胎的話是加2000元,所以政府是非常鼓勵生育。這邊也希望大家多多增產報國!我們人口老化真的是非常的嚴重!

 

五、勞保請領年齡再延一歲

 

勞保跟薪水上的權益調整,這個大家應該是最有感的,可以退休的年紀又要往後了嗎,在111年退休年紀其實是63歲,但到今年開始,勞退的年紀要變成64歲了。若提前提領則會每年扣4% ,這樣會不會每一年就一直往後一直往後?放心!法條規定說最多只能延長到65歲,且每兩年延長一年,所以下一次調整成延後是在115年,現在觀眾如果是50年次 可能要特別留意了,不要急著去申請。

六、基本工資調漲與軍公教調薪

基本工資這部分大家應該也很有感,它從去年的26400 到今年提升到27470元。

時薪的部分原本是176元,現在調整成183元,另外針對公務人員的部分也有去調整薪資。比較特別的是責任制的勞工。他本身薪資也有定一個額度,責任制的公司例如保全、保險業務員等。之所以叫責任制,是因為他們的工作時間與例假規定是不同的。其有時候時數是可以到達每天到10個小時,惟還是受到勞基法保障,僅是薪水規定不同。

那現在有明確定義說今年開始這種責任制約的勞工,他的最低的薪資調升至35025元。去年其實還有一個修法,即最低工資法。那大家或許會有疑問,不是有基本工資調升,為什麼還要立一個最低工資法?其實原本我們的基本工資,它的根據法源依據是一個辦法,它並不是一個法律,它沒有強制性。現在增訂了一個最低工資法,如有雇主未遵照我們所謂的基本工資的話,老闆還是會最多可能受裁罰新台幣150萬元,還可能會被連續處罰,或者是公告出公司名。

最後部分是有關於軍工教的部分,今年有調薪4% 。且這是有包含約聘僱人員,但不包含所謂的臨時人員以及公營事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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