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法律觀念解釋
- 妨害名譽是什麼?
一般來說妨害名譽有分為兩種狀態,分別是刑法第309條第1項的「公然侮辱罪」以及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 - 誹謗和公然侮辱有什麼差異呢?
「公然侮辱罪」
指的是只要在「讓人可以聽得見、看得見、知情」的狀況下,對人做出「侮辱人格、名譽、尊嚴」的言行就可能成立。
「誹謗罪」
主要是處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貶低人格的評論或非正確事實」等言語攻擊並且「有散布於眾」的行為。簡單來說製造謠言並且胡亂散布這種「妖言惑眾」的情況會比較屬於「誹謗罪」處罰的對象,而在公開場合「亂罵人」的情況則是比較屬於「公然侮辱罪」處罰的對象。
- 如何提告呢?
實務上比較常見的是「派出所報案」以及「遞出刑事告訴狀給地檢署」兩種,
報案的好處是不花錢,但案件要經過多個機關進行函送,才會到偵查的老大——也就是檢察官——這邊,可能會拖到您的時間,並且筆錄上大多是流程性的問答,比較沒辦法完整的記載您受的損害,以及您的實際狀況。
而請律師協助撰寫刑事告訴狀,除了可以完整的記載您受的損害以及您的實際狀況外,也會協助援引法律上的依據以及相關的判決案例,讓檢察官朝向對您有利的方式認定,並且案件是直接交給檢察官去做處理,比較能夠節省您的時間。本件當事人就是兩者搭配並且進行,讓案件的效果「一加一大於二」。
事情經過
- 小潔是就讀第一線國立大學的大學生,在單純的大學生活中竟然遇到了恐怖情人,在分手後還一直發訊息進行騷擾。
- 小潔沒想太多,決定將這段很不好的交往經驗以故事的方式放上網路,以尋求慰藉(俗稱討拍)。
- 故事中非常詳細的敘述了這段感情對自己造成的困擾,沒想到廣大的網友卻找出了小潔之前的發文以及社交軟體帳號。
- 其中社交軟體帳號中有許多小潔拍攝的大尺度照片,以至於網友認為小潔遇到渣男算是自作自受,各種檢討被害者的留言也不斷出現在留言板上。
- 這些留言包括對小潔人身攻擊的言語,有些以「車力巨人(動漫醜陋的角色)」、「Pro(意旨「破」)」、「醜」、「噁心」、「不舒服」等言語侮辱攻擊小潔的長相。
- 又在沒有根據的情況下在網路上說「是嘴巴可以塞很多根嗎」、「誰給你的自信說自己漂亮Pro就Pro一邊說性冷感一邊找人多P」等等的不實言論。
- 小潔終於忍無可忍,對在網路上的30名網友到派出所報案進行提告,隨後,再找尋律師進行策略討論。
解決經過
- 小潔透過網路的介紹,找到了專精「刑事案件」的「林冠宇律師」之後很快的安排了諮詢。
- 林律師認為,這樣的情況被告很有可能構成開頭我們所說的「公然侮辱罪」以及「誹謗罪」。
- 本案中林律師的分析如下:
- 由於小潔已經前往派出所報案,同時案件也已經到地檢署了,林律師建議本案件可以以「單次書狀」的方式委任「刑事告訴意旨狀」,經由系統性的分析及重點式的整理,既能在調查階段完整的操作法律,也更能「向檢察官進行重點說明」以提高起訴的機會,也確保小潔能夠獲得屬於他的正義。
- 小潔經過了與林律師的討論之後,雖然已經自行報案但仍然決定委任林律師協助「撰寫刑事告訴意旨狀」爭取自己在法律上的權益。
處理結果
- 在委任後林律師很快的協助小潔準備好了案件,並在將重點很快地寫成了書狀,讓檢察官能確實了解重點並就不足的地方進行偵查。
- 檢察官在偵查完畢之後認為部分被告確實有涉犯公然侮辱罪,隨即起訴並且將卷證都交付給法院進行審理。
- 法院在審理時認為這些被告除了「公然侮辱罪」之外還另外涉及了「誹謗罪」,因此「從一重罪處斷」,判處兩名被告「有罪」。
- 本案其他被告的部分司法機關正在陸續處理中。
細心是我處理事情的態度,維護您的權益則是我的專業。
林冠宇律師
在本案例中如果沒有林律師的「細心」及「專業」為當事人進行案件分析,再加上豐富案例累積的「實務經驗」進行訴訟,可能無法將每一程序的效力發揮到最大,進而解決小潔的問題。
總而言之,委任專業律師處理是「獲得妥善分析、保障您的權利及節省您的時間的最佳選擇」,也能讓「您案件的法律空間超乎您的想像」。
所以如果你也遇到了類似的狀況,請不要懷疑盡快請專業律師協助,歡迎讓我們與您討論,我們會協助您評估最適合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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