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妨害名譽可以要求賠償多少錢?這2種刑法&民法賠償方式一次告訴你!

妨害名譽糾紛隨著網路普及,發生的頻率也越來越高,例如有許多公眾人物會提告網路酸民公然侮辱,或請求侵害名譽權的損害賠償等等。妨害名譽案件的賠償金額大概落在哪裡呢?要怎麼提告才能拿到賠償金?專業的翊宇律師事務所擁有豐富經驗,處理過多件妨害名譽案件並成功協助當事人取得賠償,就讓我們來告訴你吧!

目錄

「妨害名譽」是什麼?

「妨害名譽」(民間有的會誤稱作「妨礙名譽」)通常是指中華民國刑法的一個罪章,罪章的全名是「妨害名譽及信用罪」,條文規定於第309條至第314條。

這個罪章內,就規範了大家常聽到的「公然侮辱罪」(第309條)與「誹謗罪」(第310條),另外還有「侮辱死者罪」(第312條)、「妨害信用罪」(第313條)等。這些罪都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名譽權,不因他人濫用言論自由而遭受侵害。

妨害名譽賠償金額多少錢?

提告「刑事」妨害名譽罪的話,若不是太嚴重情形的案件僅會判處拘役,或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這樣的情況下法院和檢察官多半會准許對方易科罰金,通常是一天以1,000元折算,而且這個罰金是交給國庫的;除此之外,刑事判決並不會讓對方向您賠償。

因此,如果主要的訴求是索取賠償金,有兩種方式:

1.獨立或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侵害名譽權」

        刑事案件在檢察官起訴之後,被害人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不想走刑事,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侵害名譽權這個主張是基於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以及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法院實務見解普遍認為,要主張名譽權遭侵害,不能只聽被害人片面之詞或主觀想法,要看客觀上侵害的行為是不是真的足以造成名譽貶損(參考判決)。至於金額的部分,則是按照法院對於慰撫金的判斷基準,即會考量到侵害的嚴重程度、雙方資力和社會地位、受侵害人的痛苦程度……等等因素,但通常不會到一般民眾認知的百萬元天價,例如:館長陳之漢先前在直播批評網紅公民老師羅碩文是「螺紋保險套」,雙方經濟能力均高於平均、社會地位與知名度也算很高,原告請求85萬多元的賠償,但法院最後僅判10萬元;另外前幾年在桃園,也發生過三名同事私底下發生糾紛,被告在臉書公開版面上對另外兩人犯誹謗與公然侮辱罪之行為,兩造均為護理師,名下有不動產等財產,法院判決被告應該給付兩名原告各5萬元(參考判決)。

        另外補充,侵害名譽權訴訟有2年的時效,若罹於時效才提告、被對方爭執的話,法院就會駁回原告主張。

2.刑事程序中和解

       如果有先提刑事了,除了走民事訴訟請求之外,也可以在偵查或審理程序中跟對方談和解。

       告訴人握有「撤告」的重要籌碼,因妨害名譽罪是告訴乃論罪,只要和解成立、告訴人一撤告,偵查的檢方就不會繼續偵辦,審理的法院也會下不受理判決,被告等於不會面臨任何的刑事處罰或前科紀錄。

       金額怎麼談呢?通常律師會建議,可以先照前面介紹的民事判決金額為基礎,畢竟開太高的金額,對方說不定會想「乾脆直接判決算了,罰金繳一繳還比較便宜」;但因此類的賠償金額依個案情形而有不同,具體主張仍建議您先與律師諮詢過。

如何蒐證提告

蒐證的管道有很多,如果是在網路上發生的,可以截圖起來,如果擔心被對方爭執截圖有P過、真實性有疑義,可改用螢幕錄影;甚至最保險的方式,可以跟公證人洽談「體驗公證」,也就是請公證人在旁見證您螢幕錄影,過程是連續的、沒有任何竄改。

如果對方妨害名譽行為是當面進行,可以錄音錄影,或找當時在場的人作證;要注意的是,很多人會想調監視器畫面當作證據,但並不是所有監視器都有錄音,這樣法院很難判斷對方是不是真的有做出妨害名譽的評論(除非是比中指、吐口水、朝人潑灑飲料……等用動作姿勢進行侮辱)。

建議您有需要的話,可以預約本所專業律師進行完整的法律諮詢,幫您判斷證據是否充足,以及分析未來適合執行的解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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