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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年 9 月 19 日
近日,台北市有民眾早上行經台北橋時,看到前方騎士身穿警用外套,後頭還載著外送箱,誤以為警察兼職賺外快,而將影片po上網,引發網友熱議。
翊宇律師事務所林冠宇律師表示,若民眾未得警察機關同意,而有公然穿著公務人員服飾、徽章或官銜的行為,依刑法第159條規定,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金。
轄區大同分局警方循線調查,確認騎士並非員警,而該騎士於影片中所穿為舊款外套,後續將通知該名騎士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