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案件經過
剛成年的小傑在校外社團認識學妹小咪,雙方越聊越投緣,成為男女朋友。小傑雖知道小咪國中尚未畢業,還是按耐不住愛意,雙方在校園空教室內,沒有違反小咪意願下發生了性行為。
後續小咪的爸爸知道這件事後大發雷霆,立刻帶小咪一同去報案,並進入偵查程序,檢察官以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起訴。接獲起訴書後,因為對14-16歲未成年人為性交罪刑度較重,如無爭取和解,有高機率會被關,小傑覺得事態嚴重,內心惶恐又無助,在聽從朋友建議下,找到了專精於刑事案件的「林冠宇律師」尋求幫助。
解決經過
- 小傑在與「翊宇律師事務所」的「林冠宇律師」聯絡後,林律師立即為小傑安排諮詢和協助處理。
- 林律師仔細聆聽小傑的遭遇,考慮到小傑並無前科,只是因為激情推波助瀾下思慮不周而犯錯。若坦白認罪、成功取得對方父母諒解,林律師判斷小傑的情況將有機會爭取到「附條件缓刑」。
- 林律師後續多次展開「案件會議」討論內容,並積極協調與小咪一方調解。後續也由林律師撰寫「刑事答辯狀」來傳達小傑的處遇與事實,以及「陪同調解」和「簡式審判開庭辯護」,幫助小傑面對司法不必孤軍奮戰。
案件結果
- 後續於偵查程序時,林律師即協助小傑以「刑事答辯狀結合有關證據」向檢察官說明小傑犯後態度良好而且已有所悔改,並有積極與小咪家屬尋求和解與賠償。
- 小咪爸爸最終接受小傑的道歉與賠償,雙方在林律師協助下順利調解成功。
- 透過林律師的專業,協助小傑在簡式審判時說明小傑已坦承犯行,且亦得到小咪家屬的寬恕,以期法官能從寬論罪。
在林冠宇律師的專業分析與當事人的信任下,林律師成功讓法官信服小傑與小咪年紀尚輕,雙方互為伴侶且基於彼此合意,犯行並不重大。再者小傑除自願認罪外,犯後態度良好、已受到教訓且有所悔改,也因此法官最後宣判小傑得以「緩刑」,小傑終於免受牢獄之災,能回歸正常生活。
結語
建議遇到類似狀況的讀者,應立即尋求專業法律協助,因為「法律上每個程序都是環環相扣的」,「若不及時掌握,錯失了任何一個程序,都意味著將有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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