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怎麼辦?律師教你用支付命令討回欠款!

把辛苦的血汗錢借給親友,結果對方卻欠錢不還怎麼辦?又可以提告嗎?欠錢不還支付命令怎麼做呢?專業的翊宇律師事務所,就也來告訴你這樣的民事訴訟,該怎麼做喔!

在法律上,如果要請求返還欠款,會有哪些程序呢?是不是只能提告?這裡就也教你3個方法,要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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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

實際上,律師並不建議所有的借款糾紛都一律提告,因為訴訟程序繁瑣、耗時,而且還要開庭辯論等等,對於一般債權人來說成本實在太高。

而支付命令具有簡便性,一般在借款案件中,最常用的程序就是支付命令。

聲請支付命令只需要遞出書面資料、證物給法院,由司法事務官書面審理,如果證據明確、案情清楚,那法院就會核發支付命令的民事裁定給雙方。裁定核發後,並會給債務人20天的時間表達意見,如果債務人要爭執這筆欠款明明已經還掉了,或根本從來沒借過這筆錢,那就要在時限內提出異議。

債務人提出異議的話,案件就會轉為民事訴訟,法院會先讓雙方調解,若調解不成再開庭審理;但如果債務人沒在20天內異議,那支付命令就會確定,法院會核發確定證明書給債權人,債權人可以憑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來查債務人的財產,並聲請強制執行。

本票裁定

如果債務人借款時有簽本票,那通常會建議首先聲請本票裁定。

本票裁定的程序通常會比支付命令更快速,因為法律上,只要簽了本票,執票人就可以依據本票上的內容,來向發票人請求款項,不需要另外證明簽本票的原因、雙方究竟是不是借款關係等等。

聲請本票裁定同樣是先遞出書面資料,由法院審理,並要記得附上本票的正本、影本,讓法院判斷這張票據內容是不是有合法填寫的。

聲請後,法院認為本票合法的話,就會核發本票裁定給雙方。債權人一拿到本票裁定,就可以先去查債務人的財產;不過法院也會給債務人10天的時間抗告,抗告主要是針對本票形式上的內容,也就是上面是不是有記載法律上應該要記載的事項等等,如果債務人要爭執簽本票背後的過程,例如金額不正確或已經清償款項,或有偽造、變造、脅迫等狀況,那就要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民事訴訟

如果書面資料不足聲請支付命令,也沒有簽本票的話,就僅能提起民事訴訟。民事訴訟中法院會開庭,要雙方到庭說明案情、舉證,也可以請法院傳證人等等。

勝訴後,待判決確定,也可以查調債務人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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