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新北市三峽一名男子帶兒女到速食店用餐,向店員索取15包胡椒粉,店員表示怕浪費而拒絕,沒想到男子不服氣認為店員服務態度不佳,跟店員發生激烈口角,雙方只能請警方到現場處理;警察到場試圖協調,男子一怒之下還向店員潑灑飲料,警察直接將男子上銬壓制。
翊宇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林冠宇受訪表示,如果該餐點標榜就是要搭配胡椒粉食用,那店家就應有給付胡椒粉的義務,但若沒有的話,顧客也不能強硬要求店家提供。此外,男子對店員潑灑飲料,可能已經構成用強暴手段公然侮辱他人,而觸犯刑法強暴侮辱罪。
提醒大家消費過程若有糾紛,還是要心平氣和地理性溝通,若真的溝通無果,也可以尋求當地消保機關的協助,切勿衝動誤事、節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