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霈宸,其被檢調人員調查,原來她沒有醫師執照但經營一間診所,而且還會問診、開藥,已經涉及業務登載不實和詐欺取財;甚至還在診所的臉書粉絲團貼文,公告讓原住民、社工人員可以免付掛號費,檢方認為涉嫌賄選。
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也獲法院核准。如此一來,是否會影響到候選人參與選舉的權利呢?翊宇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林冠宇表示,在法院判決之前,基於刑法的「無罪推定原則」,國家都會推定被告無罪,那這名候選人的候選資格要被剝奪,也要經過法院確定有罪;不過到法院判決下來之前,還有滿長一段的時間,候選人仍應能繼續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