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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 年 11 月 14 日
日前於新北淡水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前方轎車右轉,後方機車騎士為了閃避而摔車,雖然沒有發生碰撞,但轎車駕駛仍有下車察看狀況、叫救護車才離開現場,不過並沒有報警。
事後機車騎士提告轎車駕駛肇事逃逸,並請求超過10萬元的賠償金,轎車駕駛感到很不平,明明沒有撞到人,事故當下也有下車關心對方狀況、叫救護車了,怎麼算是肇事逃逸呢?
翊宇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邱莉軒表示,肇事逃逸罪成立的前提,並不限於有發生碰撞,也就是說,即使是像這個沒有撞到人的狀況,如果當事人沒有做報警等等積極處理,還是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如果駕駛有疏失、違規的情形,更有犯過失傷害的可能。
因此建議各位用路人,安全第一、遵守交通規則,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事故,也要留在現場等到警方到來,若真的趕時間離開,也要報警、叫救護車,且提供自己的聯絡方式給對方,對方同意後再離開,以免被官司糾纏,夜長夢多;如果真的面臨車禍官司,也要記得及時諮詢律師專業意見,為您找出最迅速合適的解決途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