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_警示】被騙錢又扯上幫助詐欺 該如何挽回逆勢?

林冠宇律師

更新日期: 2026 年 6 月 3 日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案件緣由】

剛踏入社會的小黃,因工作壓力大,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網友「小嫚」。在建立信任後,小嫚慫恿小黃聯繫從事投資的朋友「小珊」。小珊打著投資「比特幣、黃金」等高報酬名號,保證「穩賺不賠」。單純的小黃不疑有他,匯出 20 萬元積蓄作為「投資保證金」。然而匯款後,小珊隨即敷衍失蹤。

焦急的小黃轉向小嫚求助,卻落入「二次詐騙」的陷阱。小嫚聲稱有管道可「不經法院」迅速追回款項,指示小黃聯繫「翌晨追回公司」的專員「宇豪」。宇豪誆稱需繳納 3,000 美金擔保金,見小黃無力支付,便改口稱公司可「先借 10 萬元」給小黃做金流紀錄,要求小黃提供銀行帳號,並將收到款項轉至指定帳戶。

民國 111 年 4 月,小黃帳戶收到兩筆共 10 萬元匯款,他誤以為是借款,便依指示轉出。不料隨即接獲銀行通知:帳戶因涉嫌洗錢與詐欺,被列為「警示帳戶」。原來那 10 萬元是另一名被害人的受騙款項,小黃在不知情下成了詐騙集團的「洗錢車手」。面臨刑事偵查與牢獄之災,小黃在女友建議下,緊急聯繫專精警示帳戶處理的「翊宇律師事務所」林冠宇律師尋求協助。

【承辦律師】

林冠宇律師

【爭取結果】

林冠宇律師於偵查初期撰寫詳盡刑事答辯狀,並全程陪同小黃前往桃園地檢署開庭。憑藉強而有力的無罪辯護與鐵證,檢察官最終採信小黃無犯罪意圖,認定其本身亦為被害人。案件最終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讓小黃免於刑事前科,並順利解除警示帳戶,洗刷冤屈。

【案件解析】

許多受害者在急欲追討損失時,易落入「二次詐騙」陷阱淪為洗錢代罪羔羊。針對此類複雜案件,解析四大核心法律爭點:

一、為何被害人反而變成「幫助詐欺」與「洗錢」被告?
詐騙集團為躲避追緝,需「人頭帳戶」收取贓款。當受害者被榨乾後,集團會利用其「想討回餘款」的脆弱心理,假冒律師或追回公司,誘騙提供帳號進行所謂「金流測試」。
一旦被害人依指示轉帳,在客觀法律行為上即構成刑法「幫助詐欺取財罪」及洗錢防制法「幫助洗錢罪」。這也是為何檢警在查獲異常金流時,必然會將帳戶所有人列為刑事被告展開偵查。

二、突破有罪推定:主觀犯意之釐清與客觀行為差異
刑事辯護核心在於打破檢察官的「有罪推定」。林冠宇律師精準抓住本案與一般「買賣帳戶」案的差異:
一般共犯是為對價將存摺、提款卡與密碼「賣給」集團;但小黃「僅提供帳號,並未交付實體提款卡與密碼」。林律師強力主張小黃是因誤信能追回款項,才受指示操作轉帳,主觀上對於匯入款項是贓款毫無認知,亦無參與詐欺或洗錢的不確定故意。

三、鐵證如山:運用通訊紀錄比對「假律師」,證明同為被害人
林律師細緻彙整小黃與詐騙成員(小嫚、宇豪等)的 LINE 對話、交易明細。更敏銳發現:本案另一名匯款被害人,也是受同一名自稱「張逸群律師」的人所騙!
經比對雙方 LINE 截圖,發現該假律師圖示與帳號完全相同。林律師更透過「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證實該身分為假冒。這份關鍵證據鏈完美連結了兩名被害人的受害軌跡,證明小黃是受同集團欺騙才提供帳戶,排除了與集團犯意聯絡的可能。

四、偵查庭實戰:刑事答辯狀與律師陪同的安定力量
「細心是態度,專業是維護權益」。對於剛出社會的新鮮人,面對地檢署訊問極易緊張出錯。
林律師於開庭前即遞交邏輯嚴密的「刑事答辯狀」,讓檢察官預先了解小黃受騙始末。開庭時律師全程陪同,提供安定力量,使小黃能游刃有餘地陳述清白。最終,檢察官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下達不起訴處分。

💡 此案提醒:
遭詐騙後務必尋求正規司法途徑,切勿輕信網路上「免經司法程序追回款項」的假機構。若無林律師細心分析與專業辯護,小黃極可能被認定為推卸責任的共犯。委任專業律師,能保障您的權利並在絕望案情中找出法律生存空間。

【諮詢方式】

若您捲入警示帳戶、交友詐騙或投資陷阱,請務必第一時間截圖保留所有對話與匯款紀錄,切勿獨自面對司法壓力。

翊宇律師事務所團隊永遠與您站在同一陣線,提供最佳評估方案。為減輕您的負擔,本所亦提供委任費分期付款方案(最多 24 期),協助您將錢花在刀口上。歡迎 來電 或加入 官方 LINE ID:@kenlin(記得加「@」)與我們討論,讓我們為您量身打造堅實的辯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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