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之死!拒絕測謊就是有鬼?專家搖頭了(上)

一起震驚社會的離奇命案,18歲的賴姓高三生繼承了生父5億左右的遺產,隨後就被帶去戶政事務所和夏姓男子登記結婚,登記完短短2小時內,高中生就被發現墜樓身亡?!全案疑點重重,背後更隱藏了許多法律議題。5億賴姓高中生之死到底是不是被他殺?如果是可疑非病死的情況,應該要如何確認死者死因?高中生與配偶結婚後墜樓而死,配偶有繼承權嗎?

目錄

一、本案爭點

卓律師:全案疑點重重,大眾可能比較關注的是「賴姓高中生到底是不是被他殺?」如果是的話「那兇手到底是誰?」,除此之外,夏姓男子對高中生便是配偶,那他「是否可以繼承賴姓高中生遺產?」

雖然這段婚姻存續不到短短2個小時,但基於夏姓男子配偶的身分,其實仍然可以繼承5億高中生的高額遺產。

只有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夏姓男子才會被動地無法繼承賴姓高中生的遺產:

第一種

檢調在調查後,認為夏姓男子「有殺害賴姓高中生的嫌疑」,並且「起訴」後,法院也「判決賴姓男子確實有殺害賴姓高中生的事實」,夏姓男子便會被動地喪失繼承權。

第二種

如果法院認定賴姓高中生與夏姓男子間因為是假結婚所以「婚姻屬於無效」,那麼因為夏姓男子並不具有配偶身分,自然就無法繼承賴姓高中生的遺產。

若以檢察官的角度來看本次案件,檢察官介入死亡案件的法律依據是死者為「非病死或可疑非病死」兩種情況,會需要經過「司法相驗」的程序,由檢察官和法醫師確認死者死因後,才能確定死者死因是否與犯罪相關。

法醫報告出來會由檢察官接手調查,如果死者是從高樓墜落,法醫師可能在相驗時提供相關的意見,來協助判斷死者死因是否符合通常的客觀狀況,而檢察官也會去週邊進行證據搜集,例如調取大樓監視器的錄影帶,確認死者是如何上樓、無墜樓畫面等,來判斷是否有他殺跡象或可能性。

二、測謊證明力如何?私請鑑定的證據效果?

在本案中,賴姓高中生的母親有提出,希望夏姓男子可以接受測謊。在法律實務上,測謊仍然有一定比例的不精確性、一直存在爭議,比較肯定的是,測謊結果絕對不能當作判決有罪的唯一證據,此外,在2007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就有討論到是否應該明文排除測謊作為證據的方法。

卓律師:以刑事辯護律師的角度而言,我會建議當事人不要接受測謊,即便當事人涉案殺人,檢警都「絕對沒辦法強制當事人測謊」,並且,法院也不能因為當事人拒絕測謊就對他產生不利的心證。

建議拒絕測謊的理由如下:

第一點

以個人實務而言,檢察官若要求當事人測謊,通常是在沒有有力證據的情況下,才會要求當事人。

第二點

測謊有一定的不精確性,就連它是否屬於科學證據,其實到現在都仍存在質疑。例如,當事人可能實際上沒有說謊,但在當時情境下,因為非常緊張而流手汗,或是心律不整等等,就可能會無法通過測謊。

這種情況就是,明明檢察官沒有證據可以起訴或判當事人有罪,若當事人反而接受測謊,等於就是他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所以其實多半情況下,我會建議當事人不要接受測謊。

 

提問:賴媽媽有申請法醫鑑定,實務上私下選請法醫鑑定的證據效果如何?

鑑定的意義是找專家人士提供專業意見,如果需要讓證據有證據能力,目前都還是由法官或檢察官送請才符合《刑事訴訟法》對鑑定的要求規範。(按:錄影當下為20236月,20245月已修法為當事人得送請「機關鑑定」,「自然人鑑定」則仍須向法院或檢察官聲請)。

所以此案中,家屬自己再找其他專家進行鑑定,並不是由法院或檢察官所送的鑑定,所以這部分可能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鑑定規定,最後可能僅可以作為提供給法官或檢察官參考的意見。

三、結婚要件與效力

卓律師:即便只有結婚短短兩個小時,只要賴姓高中生和夏姓男子的婚姻合法有效,那麼就法律關係而言,夏姓男子就是賴姓高中生的配偶,因此會擁有繼承權。

而賴姓高中生母親委任的律師有提到,他們會主張婚姻無效,白話而言,賴姓高中生和夏姓男子表現上看起來有做婚姻的登記、符合法律程序,但他們雙方「心中其實不想要結婚」。這樣的要件聽起來很容易,但實務上要如何證明兩個人心中真正的意願相當困難

實務上法院若要證明兩人是在假結婚,法院比較會認定的方向會是,當「雙方有明確基於結婚以外的目的」而結婚。例如常見案例是,外籍人士想要入境、居留臺灣所以需要和臺灣人結婚,但實際上兩人婚後完全沒有住在一起,甚至外籍人士去從事性交易等工作,法院就可能會認定雙方是假結婚。

再來,法院可能會調查婚姻雙方的親朋好友,了解雙方是否結婚、婚後是否同住。如果連最親近的朋友都不知道雙方結婚,法院就會懷疑雙方是否真的有相要結婚的意思。

就結婚要件而言,需有登記、證人、書面的結婚書約,在證人的部分,他必須確認結婚雙方是真的有想要結婚的意願,所以若是隨便找路人來當證人,就有可能因為他不了解雙方真實意願,而不符合婚姻形式要件,構成無效的假結婚。離婚的部分也會有此證人的要求,因此可能會有類似爭議。

就本案而言,因為賴姓高中生和夏姓男子只有結婚短短的兩小時,不好從婚後同居情形來認定,所以法院可能會從雙方「結婚之前的認識基礎」如何。比如,調查一開始賴姓高中生被發現死亡時,夏姓男子反應如何,比對常見的反應,通常來說,若配偶死亡一般人應該會去報警,或將傷亡的配偶送醫。因此,去了解當時是誰報警、誰叫救護車,以及,夏姓男子自己的說詞,也可以是專注的重點。

【延伸閱讀】

【本所資訊】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9樓之1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080號11樓A10室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8號16樓之1 A室

歡迎分享

【免費諮詢】

若您有更多法律問題歡迎點右上角的「免費諮詢」按鈕,讓案件處理經驗豐富的林冠宇律師為您解答喔!

標記: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