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法律觀念解釋
- 要怎麼樣才聲請查封動產?
要查封動產必須在強制執行聲請狀中,說明清楚要扣押的財產種類,並提出證據後經過法院的准許才可以進行查封。
盡量也要通知鎖匠跟警察到場協助,才不會發生被誤會是詐騙集團,或是對方拒不開門的窘境。 - 動產拍賣前要做什麼?
拍賣前基本上會先經過鑑價程序,在實務上法院會委託專業的鑑價公司,對扣押的物品進行估價,但估出來的物品價格通常會跟現實的有點落差,在完成估價之後法院會核定第一次拍賣的價格,並通知債權人。 - 動產拍賣會拍賣幾次?
一般來說動產拍賣的地點會在扣押的保管地,除非有公告或是自行去推廣,不然通常不太會有人到場應買,如果沒有人到場應買的話,可以現場向法院人員聲請改訂第二次拍賣。
但第二次拍賣時如果一樣沒有人到場,就會變成用:聲明承受,跟交還給債務人,這兩種方式處理。
如果是後者的話,法院會當場跟債務人說可以將查封標示除去,並把物品帶回。
如果是要聲明承受的話,法院會訂定一個價格,扣抵掉債務人欠的債,再發權利移轉證書給債權人,這時債權人就可以將所承受的扣押物自由變賣,或做其他使用。 - 如果債務人戶籍明明就在這裡,但開門的人不是本人,且裝死不承認的話怎麼辦呢?
如果債務人是戶長,則法院在實務上會推定裡面的東西歸債務人所有,查封不會有問題,但不小心封到第三人財產的情況,可能會被第三人向法院提出異議之訴。
如果債務人只是「共同生活戶」,則如果開門的人否認債務人有居住的話,一般法院就不會准予債權人進入屋內或是查封。
案件經過
- 小罐(本件當事人)與小明曾經有商業上的往來,但一次事件中小明不法侵害到小罐的權利,於是小罐向小明提出訴訟。
- 在經過漫長的訴訟程序之後,小罐打贏了訴訟,法院判決「小明必須賠償小罐339萬」,殊不知小明消失同時也不賠償小罐,因此小罐決定對小明進行強制執行。
- 第一次小罐是自己進行強制執行的,但無奈因為沒有掌握好方法也不知道空間為何,所以在本次小罐「並未獲得一分錢的賠償」,小罐頓時萬念俱灰,心想「難道就要這樣放棄了嗎?」
解決經過
- 這時林律師先是解釋了我們前面講到的動產扣押的可能性,同時也從網路上查到小明是「Z有限公司的負責人」。
- 同時也提讓小罐從未想過的做法,那就是向法院聲請扣押動產及營利所得。
- 但問題來了,動產的查封、拍賣、鑑價等動作起碼要前往債務人的住所三次以上,而途中又會遇到各種需要臨場反應的狀況,每個程序也都是一環扣一環的。
- 小罐怕麻煩的同時,也深怕因為自己不熟悉法律造成「一步錯,步步錯」的局面,況且林律師提出的這些方法,屬實是前所未聞的方式。
- 因此小罐決定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委任林律師進行執行,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 在林律師的專業詮釋下,法院先是准予了強制執行的聲請,同時也訂定好查封的時間,但在執行過程中有遇到一些小狀況:
- 當下開門的是小明的女朋友小莉,並且否認債務人有住在這裡,同時也拒絕開門。
這部分由於我們的堅持,並且向現場的法院人員提醒戶籍謄本中債務人是「戶長」這件事,法院才同意進一步的請鎖匠進行開門。 - 查封的物品在經過兩次鑑價及拍賣之後沒有人買
這部分林律師也先在第二次拍賣前向法院表示要承受,避免好不容易扣押的財產要還給債務人。 - 承受之後物品還是在小莉保管中,當下怎麼處置?
林律師在現場向書記官聲明承受後,協助小罐跟小莉談好了一個價格,並且跟小罐進行了確認。
價格確認之後,當場請小莉現場將「買賣價金」全部給付,同時也在現場寫了「買賣契約」,約定交付日是在法院通知我們可以啟封的日子。
- 當下開門的是小明的女朋友小莉,並且否認債務人有住在這裡,同時也拒絕開門。
- 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呢?
- 原本承受後小罐不會獲得現金,還需要另外將東西賣掉變現,並且當下還要聯絡搬家公司,將物品進行移轉。
- 經過林律師的操作不只省下的搬家的時間及成本,也減去了還要另外售賣的麻煩。
- 同時也可以在偏低的法院鑑價扣抵之外,額外的因為買賣契約獲得現金。
處理結果
- 在林律師的操作之下,法院因為承受扣抵了債權的5750元,同時也因爲買賣契約多賺了20000元的差價。
- 法院也發了執行命令請小罐可以「按月向Z有限公司收取小明營利所得的1/3」,直至小明的欠款被全部被清償為止。
- 案件在林律師的「細心」及「專業」下,相信等待著我們的將會是一個完美的句點。
細心是我處理事情的態度,維護您的權益則是我的專業。
林冠宇律師
在本案例中如果沒有林律師的「細心」及「專業」為當事人進行案件分析,再加上豐富案例累積的「實務經驗」進行聲請,可能會讓小王的權益就這樣睡著了,更別說達成如此完美的結局。
若沒有專業協助及豐富的洞察能力,縱使獲得更高額的法院裁定,這筆債仍然「可能討不回來」。
總而言之,委任專業律師處理是「獲得妥善分析、保障您的權利及節省您的時間的最佳選擇」,也能讓「您案件的法律空間超乎您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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