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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初判表常見的迷思】
Q1.車禍初判表是一切,寫在第一順位的當事人就該負責!
A1.
這張表不是萬能,但少了它又會讓人覺得很可惜。
其實這張表只是警方或相關單位內部作業之用(例如:統計需求、違規行為舉發之資料、車禍鑑定之參考資料等),它並無法評斷出該場車禍的肇事責任,因此不要對這張表有過高期待,更別以訛傳訛地誤認表格上最前面的當事人要負最大責任,若要精細判斷肇事原因和責任比例,只能透過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或法院來處理。
Q2.無照駕駛就是不對,你無照你就要負全部的責任!
A2.無照駕駛很不應該,但很遺憾的,無照駕駛這件事情與車禍事故並不一定畫上等號,所以並不一定是肇事原因,但並非無照駕駛的一方就沒有相應的處罰,若經警方查證屬實,警方仍會依職權舉發,並由公路管理機關開罰。另外,在法院審理中,無照駕駛這件事情也可能會被推定為肇事原因之一,除非無照的一方有辦法提出證據證明無照駕駛與事故發生沒有關聯,否則無照一方很容易因此陷於不利的地位。
Q3.警察叔叔沒把對方無照駕駛的事情寫在初判表就是瀆職!
A3.就像前面說的,無照駕駛並不等於肇事原因,而且它並不像超速、酒駕、闖紅燈等違規事實與車禍事故較有明顯關聯,因此警方通常不會將無照駕駛一事記載在車禍初判表上。在沒有法規明確要求警方要把無照駕駛一事記載在初判表上之前,警方未將事故當事人無照駕駛一事記載於車禍初判表上就沒有瀆職的問題。
【把這些法律知識帶著走!!】
- 初判表並非萬靈丹,但少了它又很可惜。初判表對於事故當事人而言,最主要的用途在於幫助當事人初步了解車禍可能的肇事原因,在讓當事人依此前提下進行談判,有時候經驗豐富的律師或保險業務員,就能透過初判表幫雙方協調出合理的賠償方案。
- 無照駕駛就是不對,但不代表就是肇事的原因,要確實釐清肇事原因的話,建議還是透過車禍鑑定或是法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