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_返還房屋】賴著不搬怎麼辦?討回房屋大作戰! - 2025 年 6 月 17 日
- 【家事_剩餘財產分配】離婚可以,要房不行!剩餘財產分配守護不動產 - 2025 年 6 月 17 日
- 【民事_債務糾紛】守衛財產!停止執行和本票不存在之訴! - 2025 年 5 月 15 日
更新日期: 2025 年 10 月 23 日
發生死亡車禍後,家屬最關心的往往是「要賠多少」與「該怎麼處理」。情緒還未平復,就得面對理賠、談判與法律程序。
本文帶你掌握最新的車禍死亡賠償行情,解析金額計算依據與常見爭點,從醫療、喪葬、扶養到精神慰撫金逐項說明。也會說明過失致死的刑民責任差異、和解重點與法院判決思路,協助家屬了解真正能主張的權益。
目錄
車禍過失致死怎麼認定?從責任比例看誰該賠多少
什麼是「過失致死」?搞懂法律上的疏忽與責任
多數死亡車禍並非故意行為,而是駕駛一時疏忽導致他人喪命。
所謂「過失」,指的是駕駛能預見危險卻未盡避免義務。
雙方都有錯怎麼算?責任比例決定最後賠多少
在死亡車禍案件中,法院會根據雙方行為的過失程度來決定最終金額。若被害人也有違規並且被認定有肇事責任(例如闖紅燈、未戴安全帽、夜間橫越馬路),其家屬可請求的賠償金將依比例減少。
依《民法》第 217 條規定,若雙方皆有過失,法院可依比例減輕賠償金,這就是所謂「過失相抵」。
- 若法院認定肇事者過失七成、被害人三成,則最終賠償金以七成計算。
- 若雙方責任接近五五開,賠償金可能大幅下降。
責任比例也會影響死亡車禍判例中金額落點與保險談判結果,蒐證越完整、責任越明確,家屬越有利。
📖 初判表怎麼看?責任比例判定實務 >> 車禍初判表怎麼看?申請流程是什麼?
酒駕、肇事逃逸、無照駕駛:對刑事與民事責任的影響
若駕駛涉及酒駕、肇事逃逸或無照駕駛,法律後果會比一般過失致死嚴重許多。
1、酒駕致死
依《刑法》第 185 條之 3,達到「不能安全駕駛」標準而致人於死者,法定刑為 3 年以上、10 年以下;十年內再犯致死者,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 5 年以上。此類案件通常不予緩刑,且保險公司得於理賠後向加害人追償。
2、肇事逃逸
依《刑法》第 185 條之 4,致人傷害者處 6 月以上、5 年以下,致重傷或死亡者處 1 年以上、7 年以下;另《道交條例》第 62 條規定,未依規定救護或通知者,除刑責外,還有罰鍰與吊照處分。
3、無照駕駛
依《道交條例》第 21 條,無照駕駛致人於死仍須負刑事過失責任。法院認定其明知不具駕駛能力仍上路,屬高度過失,量刑與賠償都會加重。
因此,只要涉及酒駕或逃逸等情節,建議立即委請律師介入,釐清刑責、處理理賠與和解策略,避免後續金額失控。
📖 酒駕吊銷駕照如何申訴?翊宇車禍專業律師帶你看實務說明 >> 酒駕吊扣牌照怎麼辦?
車禍死亡可以請求哪些賠償?求償項目總覽
賠償項目 1:醫療費
若被害人在事故後仍有治療、急救或住院,相關費用皆可納入請求範圍。
- 急救與手術費用
- 住院、醫藥及護理費
- 救護車或轉院費用
法院通常以實際支出為主,但若因醫療過程導致延長住院或特殊照護,也可憑醫師證明追加請求。若死者在事故後即當場死亡,醫療費可能僅包含現場急救與運送費。
這部分的金額雖相對明確,卻仍需完整保存收據,作為後續談判或訴訟證據。
賠償項目 2:殯葬或喪葬費
喪葬相關支出屬於可請求的必要損害。依《民法》第 192 條規定,死者家屬可請求合理範圍內的殯葬費,包含:
- 告別式、靈堂與火化費
- 棺木、骨灰罈、塔位費用
- 運送遺體、公告與宗教儀式等開支
重點在必要性與可證明性。
法院只承認與死亡直接相關的支出,若家屬舉辦過於奢華的儀式,超出一般社會通念的部分,實務上可能遭刪減。建議家屬以收據、契約或付款證明作為依據,確保項目合理且能獲法院採信。
賠償項目 3:扶養費
若死者生前對家屬有扶養義務,其死亡造成家屬生活來源中斷,依法可請求扶養費損害。
- 未成年子女:可計至滿 18 歲(或完成學業)為止
- 高齡父母:以平均餘命或健康狀況推算扶養年限
在死亡賠償金計算中,扶養費往往是金額最高的部分,故建議家屬提供戶籍謄本、所得資料與生活支出明細,以具體化扶養需求。
賠償項目 4:精神慰撫金
精神慰撫金屬於「非財產上損害」,依《民法》第 194 條,死者之父母、子女、配偶均得請求。
金額無固定標準,法院會綜合以下因素斟酌:
- 家屬關係與依附程度
- 事故惡性(酒駕、逃逸等)
- 加害人態度與經濟能力
近年實務判決中,精神慰撫金的落點通常為 50 萬至 200 萬元不等。若事故情節嚴重(如酒駕致死或肇事逃逸),法院可能判給更高金額。反之,若雙方均有過失,金額則會酌減。
精神慰撫金雖屬主觀損害,但仍須以具體事實佐證,如親屬照護歷程、心理衝擊、家庭依賴程度等。透過具體化證據,能使法院更明確理解損害程度,也有助提升最終裁定金額。
實務上,金額並無固定「行情表」,而是依證據、家庭結構與事故惡性綜合判斷。
因此,若想掌握合理的車禍死亡賠償行情,必須確實保存單據與證明文件,並在律師協助下以具體金額主張,才能在訴訟與和解過程中取得最有利結果。
車禍死亡賠償行情怎麼算?計算邏輯與示例
法院會先確認每個項目的證據(單據、病歷、戶籍資料等),再依雙方的過失比例調整總額。例如若肇事者負七成責任,最終金額即以七成計算。這也是為何「蒐證完整」與「釐清責任比例」是整個求償流程的關鍵。
扶養費的估算法
扶養費的計算最常見於死者有未成年子女或需扶養的父母時。法院通常採以下方式推估:
舉例來說:
假設死者為家庭主要經濟支柱,每月收入為新臺幣 50,000 元,扣除個人生活支出約 40%,可支配所得約為每月 30,000 元。
若他留下 10 歲未成年子女一名,扶養期間至成年共 8 年,計算方式為:
若死者同時需扶養高齡父母,法院會依父母年齡與平均餘命推算扶養期間,例如各 10 年,可依實際依賴程度酌減。
在部分案件中,法院會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每人消費支出作為推算基礎。
例如:若平均月支出為 22,412 元、扶養年期 13 年,則基本計算為:
不過法院通常採「一次給付」而非按月支付,因此會扣除未來金額的利息收益,改用霍夫曼系數(以年利率 5% 折現)計算現值。依該公式,最終金額約為 2,747,293 元。
👉 想了解法院實際如何折算,可參考司法官學院提供的公開試算工具>> 霍夫曼現值計算表
📖 死亡車禍賠償金怎麼算?完整解析給你知 >> 死亡車禍賠償金額怎麼算?車禍過失致死賠償行情一次看
精神慰撫金審酌要素
精神慰撫金沒有明確標準,法院會依《民法》第 194 條及實務慣例綜合判斷。常見的考量因素包括:
- 身分與家庭關係:如配偶、子女、父母對死者依附程度
- 事故情節:酒駕、肇事逃逸、重大違規行為通常判得較高
- 行為人態度:是否主動賠償、道歉、和解
- 經濟能力:加害人與被害人家庭的經濟落差
- 社會觀感與痛苦程度:死亡是否造成重大精神創傷或社會關注
- 單一被害人(父母或配偶)約 50 萬~150 萬
- 若死者為家庭主要經濟來源、情節重大,合計可達 200 萬
實務觀察
法院在量定金額時,常面臨法律計算結果與家屬心理期待的落差。實務統計顯示,死亡車禍的總賠償金額多介於 300 萬~800 萬元 之間,其中以扶養費與慰撫金占比最高。
試算示意:不同家庭結構下的金額差異
以下以假設案例示意(數字僅供參考,實際依個案而定):
家庭狀況 | 醫療+喪葬費 | 扶養費估算 | 精神慰撫金 | 過失比例 | 總金額試算 |
單身、無家屬 | 約 30 萬 | 無 | 約 80 萬 | 100% | 約 110 萬 |
已婚、無子女 | 約 30 萬 | 無 | 約 150 萬(配偶) | 100% | 約 180 萬 |
已婚、一名未成年子女 | 約 30 萬 | 每名未成年子女約 100~350 萬(依年齡而定) | 約 200 萬 | 100% | 約 300~550 萬 |
已婚、兩名未成年子女 | 約 30 萬 | 每名未成年子女約 100~350 萬(依年齡而定) | 約 250 萬 | 100% | 約 450~950 萬 |
雙親在世(依賴程度高) | 約 30 萬 | 每位父母約 100~350 萬(依年齡而定,但需不能維持生活才可請求) | 約 150 萬 | 100% | 約 350~850 萬 |
保險理賠不等於全部!強制險、任意險與民事求償一次看懂
事故後保險是第一筆補償,但保險理賠不會取代民事求償。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給付標準:
- 醫療 20 萬元
- 失能最高 200 萬(15 級距)
- 死亡 200 萬
- 同一人同次事故合計上限 220 萬
(法源:強制險給付標準第 2、3、6、7 條)
何時會被排除或限制?
雖然強制險保障範圍廣,但仍有幾項會影響理賠的條件:
- 酒駕或毒駕:保險公司仍會先賠給被害人,但可於給付後向肇事者追償。
- 無照駕駛:同樣原則,家屬可先領保險金,保險公司可事後追討。
- 僅財物損害:強制險僅保障人身傷亡,車體或物損不在理賠範圍。
- 未依法投保強制險:若加害人未投保,家屬可向「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但程序較繁。
這類案件在判決與死亡車禍賠償談判中,通常也會提高慰撫金與刑事責任。
任意險與加害人財產
一般保單死亡理賠額度介於 200 萬至 1000 萬元,加上強制險給付,能大幅減輕家屬初期經濟壓力。
若強制險與任意險金額仍不足以彌補損害,家屬仍可依《民法》第184條提起民事求償,直接向肇事者本人或其雇主(假設是執勤過程中)主張。法院在判決時,會先扣除已理賠的保險金,再認定剩餘應賠償額。
因此,保險金雖是起點,但最終金額仍取決於雙方責任比例、以及加害人是否具備足夠財產可供執行。專業律師通常會協助檢視保單與財產狀況,作為後續死亡車禍賠償談判與和解金評估的依據。
事故發生後到求償前:現場處置與證據蒐集清單
車禍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往往決定後續求償能否順利。無論事故是否導致死亡,現場處置與證據保存都是影響責任認定與賠償金額的關鍵。
很多家屬在事後才想起「沒拍照」、「沒留下聯絡方式」,導致在談判或訴訟時處於不利地位。
🧑🏻⚖️ 以下整理實務上最重要的 3 個階段,協助你掌握完整蒐證流!
第 1 階段:立即報警、就醫、保存跡證
事故現場處理的首要原則,是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候警方處理;警方會依程序製作「交通事故現場勘查筆錄」,這份文件是後續判定肇責與保險理賠的第一手證據。
現場可採取以下步驟:
- 拍照錄影:包含車輛位置、煞車痕、號誌、天候與路面狀況
- 標記重點:警方勘查時會以粉筆標示輪胎、龍頭方向、撞擊點等,記得同步拍攝保存
- 蒐集證人:若有目擊者或路人協助,可留下姓名與電話,作為日後作證或佐證使用
- 即刻就醫:若有人傷亡,務必立刻送醫,保留掛號、診斷與急救紀錄
第 2 階段:蒐證清單
事故後,家屬應盡早整理所有相關單據與文件。這些資料不僅是車禍死亡理賠明細的依據,也會是法院認定金額的核心證據。
建議準備以下清單:
- 醫療文件:病歷摘要、診斷證明書、住院明細、急救收據、救護車費用
- 喪葬文件:殯葬契約、收據、塔位與火化費、宗教儀式支出明細
- 收入證明:薪資單、所得稅扣繳憑單、勞保投保明細、銀行入帳紀錄
- 扶養證明:戶籍謄本、子女學籍資料、高齡父母依賴證明或看護紀錄
- 保險資料:強制險保單、任意險保險證、與保險公司往來紀錄
若事後才整理,部分收據可能遺失,導致無法完整主張損害額;所以建議事發後一週內由家屬或律師協助整理,確保金流與文件都有據可循。
第 3 階段:初判表與鑑定
完成初步蒐證後,可主動與加害人保險公司聯繫,確認理賠流程與文件需求。
- 肇事初判表:由警方出具,載明雙方違規情節與初步責任比例
-
- 儘管僅供參考,保險公司通常會依此作為理賠依據
- 事故鑑定報告:若雙方責任爭議大,可向地方政府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專業鑑定
-
- 鑑定報告能補強現場證據,於死亡車禍賠償談判或訴訟時具高度參考價值
此外,建議與保險公司往來時保留所有書面紀錄(如電子郵件或簽收單),避免事後出現「口頭承諾不算數」的爭議。若涉及重大傷亡或酒駕、逃逸等刑事情節,應立即諮詢律師,由專業人員接手與保險公司溝通。
要提告還是先談和?刑事、附帶民事與純民事的選擇
當死亡車禍發生後,家屬常陷入兩難:是該「直接提告」,還是「先談和」?
實務上,兩者並非對立,而是可以並行或交錯進行的程序,了解刑事、附帶民事與純民事 3 種路徑的差異,有助於判斷何時談、何時告、該怎麼談。
刑事程序與「以刑逼民」
若肇事者因疏忽導致死亡,檢方通常會依《刑法》第 276 條以「過失致死罪」偵辦。刑事程序分為兩階段:偵查階段(地檢署)與審理階段(法院)。
在偵查階段,檢察官會召集被告與被害人家屬陳述案情,此時若雙方達成和解並完成金額給付,檢方可依情節聲請緩起訴或量刑從輕。
這種作法被稱為「以刑逼民」:透過刑事壓力促使加害人儘快賠償。多數死亡車禍案件,家屬會先於刑事階段談妥和解金,以確保金流到位。
若家屬希望一併處理賠償,可在刑事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這樣做的好處是:
- 可節省部分裁判費(不必再另案提民事)
- 刑事與民事證據可一次呈現,程序較有效率
- 法官可同時審理刑責與賠償,節省時間與費用
但若和解金額談不攏,或家屬認為肇事者態度不佳,也可待刑事判決確定後,再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
若刑事案件已結束或家屬希望自行掌握訴訟節奏,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第 197 條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有損害及加害人起 2 年內行使,最長不得超過事故發生日起 10 年。
因此,不論刑事結果如何,都要留意時效,避免因超期喪失求償權。民事訴訟的關鍵在「舉證力」,法院會要求家屬提出:
- 醫療、殯葬、扶養支出之單據與證明
- 被害人收入、稅務與家庭扶養資料
- 現場蒐證與警方肇事初判表
- 和解或理賠過程文件
若能完整提出資料並清楚呈現金流、損害與責任關係,法官會依實際金額計算出最終的車禍過失致死民事賠償;若證據不足或文件不齊,法院可能以「合理推估」核定金額,結果通常較低。
和解書條款重點
不論是在刑事偵查階段或民事訴訟前達成協議,和解書內容都是關鍵,應明確載明以下幾項重點:
- 賠償金額與給付方式: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若分期,應載明期數、日期與匯款帳號。
- 違約條款:若未依期付款,是否視為全部到期?可否請求違約金或強制執行?
- 保密條款:雙方不得公開金額或協議內容,避免影響名譽與後續訴訟。
- 連帶保證條款:若由第三人協助付款(如家屬或雇主),應明定為連帶債務人。
- 撤回告訴/不得再行請求:若金額包含所有項目(含精神慰撫金),須註明家屬同意撤回刑事告訴,以免重複求償爭議。
在實務上,家屬與加害人對「金額合理性」常有落差,尤其在談分期與違約條款時最容易破局。建議由律師審閱文件,確保文字明確、條款具可執行力;若書寫不當,可能導致履約爭議或法院不予採認。
📖 撤回告訴後還能再提告嗎?翊宇車禍專業律師解析 >> 車禍撤回告訴狀怎麼寫?完整流程與和解後撤告重點
車禍死亡賠償行情的常見爭點與實務要點
在處理死亡車禍求償時,家屬最常遇到的疑問往往不在法條,而在「誰要賠」、「怎麼算」、「法院會不會主動幫我看」。
以下整理 3 個在實務中最常見、但也最容易被忽略的重點!
1.肇事者死亡時向誰求償?
若肇事者在案件審理期間或事故後死亡,家屬仍可依法請求賠償。
依《民法》第 1148 條及第 1151 條規定,債務不因債務人死亡而消滅,其繼承人應在遺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也就是說,受害人家屬可向加害人之繼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主張賠償,但僅限於遺產總額內。
因此家屬應在提告前查明加害人是否死亡及繼承狀況,以免錯過請求權人或追討對象。這類案件在實務上屬少見但重要的程序要點,若處理得當,仍能依遺產範圍內爭取應有的車禍死亡賠償行情。
2.精神慰撫金沒有行情:如何向上主張
精神慰撫金屬於非財產損害,並沒有明文的「行情表」。法院會依《民法》第 194 條及各地判例酌定金額,考量因素包括:
- 被害人與家屬的親密關係、依賴程度
- 事故惡性(酒駕、逃逸、重大違規等)
- 加害人態度與和解情況
- 家屬遭受的精神痛苦與社會觀感
實務上,慰撫金通常落在 50 萬~150 萬元區間,但若事故情節重大、或死者為家庭經濟支柱,法院有時會判至 200 萬元以上。
例如高等法院近年多起死亡車禍判例顯示,酒駕致死、拒不和解或態度冷漠的加害人,慰撫金往往遠高於平均值。
若家屬希望提高金額,可提出具體事證強化「精神損害」程度,例如:
- 死者為家庭主要經濟來源
- 家屬長期心理創傷、需心理諮商
- 重大社會影響或新聞曝光
這些資料能使法院具體化損害認定,讓死亡賠償金計算更貼近真實損害,而非依模糊的行情決定。
3.法官不會主動補項目
在民事程序中,法院的角色是被動審判。意思是,法官只會依當事人提出的請求項目與證據審理,不會主動幫你補項目或算金額,這是許多家屬最常忽略的問題。
所以撰寫求償書狀或委任律師時,務必以清單式主張列明每一項損害與金額依據:
- 醫療費:附收據
- 喪葬費:附契約
- 扶養費:附所得與扶養證明
- 精神慰撫金:附關係說明與佐證
這樣的完整結構,能讓法院在審理時快速理解損害全貌,同時也提升和解時的談判籌碼。
換句話說,掌握「列出完整損害+提出完整證據」的原則,會比死背「行情」更能實際提升最終獲賠金額。
時程與流程圖:從事故到判決,一次看懂求償全流程
處理死亡車禍案件時,整個求償程序往往歷時數月到一年不等。從事故發生、蒐證、申請保險,到協商和解、提起民事訴訟,每一個步驟都會影響最終能拿到多少賠償。
以下是實務上最常見的死亡車禍求償流程:
這個流程可理解為「從證據到金流」的完整路徑,每個階段都可能決定車禍死亡賠償行情的最終金額高低。
時效提醒:民事請求與保險申請期限
家屬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最常忽略的就是「時效」。無論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或提起民事訴訟,都有明確的期限:
類別 | 時效規定 | 法源依據與說明 |
強制險理賠 | 自知有損害及保險人起 2 年、最長不超過 10 年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14 |
民事賠償請求 | 自知有損害及加害人起 2 年、最長不超過 10 年 | 民法 §197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須於刑事審理中一併提出,記得要在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 | 若刑事判決確定後,需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
執行程序 | 判決確定後 5 年內可聲請執行 | 強制執行法 §6 |
建議在事故發生後 6 個月內完成蒐證與保險申請,2 年內完成民事提告或和解簽訂,確保權益不受損。
何時該請律師介入?
多數家屬會在初期先自行與保險公司或肇事者協商,但以下 3 種情況出現時,應盡快請律師介入:
- 談判陷入僵局:保險公司或肇事者拒絕合理金額、拖延給付、態度消極
- 責任比例爭議大:雙方對肇事責任認定不同,例如號誌爭議、違規或超速問題
- 金額落差過大:保險公司給付金額明顯低於市場常見標準或法院判例
律師能協助:
- 檢視蒐證與保險文件是否完整
- 以既有判決資料與死亡賠償金計算模型進行估算
- 與保險公司或對造進行法律層級的死亡車禍賠償談判
- 若談判無果,立即轉入民事訴訟並保留全部證據。
給家屬/代理人的快速檢核表
在面對死亡車禍求償時,整理資料的速度與完整度往往決定談判主導權。以下提供一份快速檢核表,協助家屬或代理人快速確認文件、金額主張與談判策略,作為後續律師諮詢或法庭主張的基礎。
文件與證據打包
請逐項檢查並標註是否備齊:
文件類別 | 是否備齊 | 備註 |
🚨 事故現場報案紀錄 | ☐ | 含初判表、警方勘查照片 |
📸 現場與車輛照片/監視器影像 | ☐ | 含煞車痕、號誌、衝撞角度 |
🏥 醫療收據、診斷書、病歷摘要 | ☐ | 自事故起至死亡為止皆需保存 |
⚰️ 殯葬契約與收據 | ☐ | 包含靈堂、塔位、運送與儀式費 |
💵 收入證明與稅務資料 | ☐ | 薪資單、勞保明細、所得清單 |
👨👩👧 扶養證明 | ☐ | 戶籍謄本、子女或父母依賴資料 |
📄 保險文件 | ☐ | 強制險、任意險、特別補償基金資料 |
✉️ 和解書或理賠往來紀錄 | ☐ | 保留郵件、錄音、匯款證明 |
💡 小提醒:若文件遺失,可向醫院、保險公司或警方補發,文件越完整,死亡賠償金計算越能貼近真實損害。
金額主張草表
此表可用於初步估算金額與確認主張方向,請家屬與律師一同檢視,確保所有項目都被納入。
賠償項目 | 金額估算 | 依據文件 | 備註 |
醫療費 | ____ 元 | 收據、診斷書 | 包含急救、住院、護理費用 |
喪葬費 | ____ 元 | 殯葬契約、收據 | 依合理必要支出計算 |
扶養費 | ____ 元 | 所得、戶籍謄本 | 以子女成年或父母餘命推算 |
精神慰撫金 | ____ 元 | 家屬關係說明 | 依親密程度、事故惡性酌定 |
總計 | ____ 元 | 以此為基礎進行和解或提告主張 |
‼️ 建議做法:
- 由律師依判例與車禍死亡賠償行情校正金額區間
- 明確標出「最低可接受」與「理想金額」,作為後續談判依據
對照表
為了在死亡車禍賠償談判中維持主導權,建議同時記錄對方提案與自身底線,方便律師協助判斷策略。
談判項目 | 對方提案 | 我方期望/底線 | 是否接受 |
醫療費 | ____ 元 | ____ 元 | ☐ 是 ☐ 否 |
喪葬費 | ____ 元 | ____ 元 | ☐ 是 ☐ 否 |
扶養費 | ____ 元 | ____ 元 | ☐ 是 ☐ 否 |
精神慰撫金 | ____ 元 | ____ 元 | ☐ 是 ☐ 否 |
總額與支付方式 | ____ 元/分期____期 | ____ 元/分期____期 | ☐ 是 ☐ 否 |
是否含撤告與保密條款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談判技巧建議:
- 不急於表態,以「待家屬討論」為緩衝
- 若對方態度惡劣或金額明顯偏低,建議由律師出面回覆
- 保留所有溝通紀錄與金額提案,作為日後法庭參考
車禍死亡賠償常見問題 FAQ
Q1:不小心撞死人要賠多少?有沒有上限?
A:沒有固定上限。法院會依責任比例、醫療、喪葬、扶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判定。一般車禍死亡賠償行情約 300~800 萬元,重大過失可逾千萬。
Q2:沒和解會被關嗎?初犯有無機會緩刑?
A:刑法第 276 條規定五年以下徒刑。若初犯、悔意明顯、積極賠償,有機會緩刑或易科罰金;但酒駕或逃逸多不輕判。
Q3:肇事者死亡了還能請求嗎?
A:可向其繼承人於遺產範圍內請求。依《民法》第 1148 條,債務不因死亡而消滅,家屬可在加害人遺產範圍內向繼承人請求賠償;但若繼承人已辦理拋棄繼承,則無須承擔債務。
因此,應先查明加害人是否留有遺產或保險金,以確保請求方向正確、程序合法。
Q4:強制險理賠完就沒了嗎?
A:不會。強制險只提供基礎保障(死亡定額 200 萬元、合併上限 220 萬元),並不影響家屬後續依《民法》提起的車禍過失致死民事賠償。若保險金不足,可再向加害人或其任意險申請差額。
Q5:精神慰撫金怎麼提高?
A:精神慰撫金沒有行情表,關鍵在「具體化痛苦與影響」。想讓金額提高,可從以下面向著手:
- 提出心理治療、精神科就診或長期失眠等醫療紀錄
- 陳述家屬與死者關係、照護情形、情感依附
- 提供日常相處照片、證人證述,具體說明喪親衝擊
- 若事故惡性高(酒駕、逃逸),律師可引用死亡車禍判例爭取更高酌定金額
車禍死亡賠償行情實例:車禍專業律師分享成功案例!
穿越人行道死亡車禍,以合理和解金爭取緩刑
我方當事人因行車未注意行人穿越道,與被害人發生碰撞,造成對方不幸死亡。事故發生後,被害人家屬共四人提起民事求償,主張總金額 800 萬元。
在律師介入後,我方先行釐清肇事責任比例,整理醫療與喪葬單據、交通事故初判表等資料,並與對方律師多次協商。最終達成總額 550 萬元的和解方案,金流結構如下: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200 萬元
-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理賠 200 萬元
- 我方當事人自付剩餘 150 萬元(以分期方式償還)
此金額接近法院判決常見的車禍死亡賠償行情區間,且在量刑階段獲得家屬諒解後,法院認為被告有悔意、已履行大部分賠償,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宣告緩刑二年。
📚 參考判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交簡字第 1323 號
遇到死亡車禍嗎?讓翊宇車禍專業律師幫你釐清方向!
車禍奪走的不只是生命,還有家庭的穩定與依靠。在這樣的時刻,你不需要獨自面對保險公司與法律程序,翊宇律師團隊擁有多年交通事故與民刑併行案件經驗,能協助你:
- 釐清責任比例與金額依據
- 製作死亡賠償金計算表與談判建議
- 評估是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代表與保險公司協商、爭取最高合理金額
【延伸閱讀】
【本所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