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_支付命令】老闆亂欠薪 兩眼冒金星!?-欠薪聲請成功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1. 小高原本是科技大學的實習生,實習結束之後留任阿同公司擔任時薪工讀生
  2. 但在公司服務的過程中,原本的老闆小李,因為與其他人有債務糾紛,導致他在阿同公司的股票被執行,從此之後阿同公司的負責人換成了小濬,小李也降職變成了「經理」
  3. 但有義氣的小高,認準了小李就是他的大哥,既然是小李帶進來的就要接受小李的安排,受小李的指示打阿同公司的卡,實際上班地點卻是紅蔘公司,而薪水則是由阿同公司支付
  4. 最後的某一天,因為疫情的關係紅蔘公司迅速的清算完畢後解散了,原本稱兄道弟的小李也聯絡不到人,多次以「共體時艱」為由拖欠小高薪資,總計新台幣84,080元,這筆錢對於大學生來說可是兩個學期的學費呢……,所以小高決定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解決經過

  1. 小高第一個想法就是找專業律師協助,透過朋友的介紹找到了專精於「債務催收」同時也擁有「勞資事務師證照」的「林冠宇律師」之後很快的安排了諮詢,開始了自己「討債之路」。

  2. 但問題來了,小高到底該走「勞資協商程序」?還是「債務催收程序」?又到底該向「紅蔘公司」請求?還是「阿同公司」請求呢?

  3. 兩方面都是專家的林律師建議小高可以走「債務催收」程序並以「支付命令」請求阿同公司返還薪資。

  4. 所以向阿同公司請求的原因是,小高本來就是領阿同公司的薪水,而且當初把小高帶走的小李就是阿同公司的主管,所以基本上小高到紅蔘公司服務的時間可以被解釋為「外派至紅蔘公司上班」,而不是「重新入職後在紅蔘公司工作」,整件事情跟阿同公司脫不了關係

  5. 而不走勞資程序的原因是,勞資程序要安排調解會是比較麻煩的程序,又加上阿同公司又正在停業狀態中,如果調解時阿同公司沒派人出席,還是必須走回「民事訴訟」去處理小高的損失,這樣一來一往的,萬一阿同公司都清算完畢了,小高要拿回錢更是難上加難……。

  6. 再來,林律師也與了小高解釋了向阿同公司請求的「法律依據」及「支付命令的處理空間」,相較於勞資程序還要出面調解的辦法,支付命令不用開庭」、「快速」的兩個特點應該會是小高的首選。

  7. 這時小高終於懂了,因為案件在林律師的分析下確實有了「初步的方向」,並且因為支付命令的快速讓案件不會有「希望渺茫的感覺」,最終決定交由「翊宇律師事務所」處理案件。

處理結果

  1. 案件與林律師分析的如出一徹,再加上林律師用長年的專業解釋了「小高」與「阿同公司」、「紅參公司」間的關係,讓支付命令全額獲得了法院的准許裁定

  2. 法院裁定阿同公司須向小高支付新台幣84,080元,並按週年利率5%計算遲延利息

  3. 案件在「妥善」且「快速」的處理下畫下了完美句點的同時,小高也省下了大筆來往法院以及調解委員會的時間,更是少走了許多冤枉路

我會用各個領域的專業整合,來協助您爭取您的最佳利益」——林冠宇律師

在本案例中如果沒有林律師運用「勞資上」及「債務催收上」的專業分析,加上豐富案例累積的「實務經驗」,可能很難如此迅速的就達成如此完美的結局。

小高可能這輩子都不知道「支付命令還可以這樣用」,也有可能會到現在還在為了這兩個學期的學費發愁。

支付命令並不複雜,聲請也不一定要律師才能進行,「但我們比您更知道該如何去使用它」,這就是專業律師的價值

總而言之,委任專業律師是「保障您的權利及節省您的時間的最佳選擇」,也能讓「法律的空間超乎您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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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時常跨縣市辦理案件,「距離對我們來說並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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