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蘭某蔥油餅店的店家疑似將客人給的鈔票丟到地上,藉機再向客人收取100元,引發輿論大力抨擊,被網友戲稱是在「變魔術」。
3月4日,新北另一家便當店也發生一名客人疑似拿了找錢後,又再次回到店內大聲控訴店家少找500元,店員因而趕緊再補找了500元給對方的案例。直到店家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先前確實已經找過錢,才驚覺上當。
翊宇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林冠宇表示,類似這種店家明明已經找錢,客人卻回過頭來欺騙店家「沒有找錢」或「少找錢」的手法,都是一種「施行詐術」的行為,若導致店家因此再次交付金錢,而受有財產上的損失,可能會涉及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